项目概况
****集成平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 09:30(**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集成平台项目
预算金额(元):820000
最高限价(元):8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集成平台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平台建设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9:30(**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 articleId=GbVwvPLpCEtFmaPHdtFlbw==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一****政府****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优先****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四)电子招投标的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章”、“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组织并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8.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9.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五)《****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宾虹路方言街1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姜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1690
质疑联系人:高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9-****1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婺****街162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先生、谢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8108
质疑联系人:****阳光招标
质疑联系方式:0579-****2626
3. ****管理部门
地 址:**市双**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 系 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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