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投资主体澄清公告(一)
澄清公告(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澜**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投资主体”,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招标公告信息有误,现做出以下澄清:
“澜**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投资主体”项目于2024年10月31日18:00分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homePage)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因业务人员操作失误,在填写系统时将“出资比例”该选项填写错误,误把招标文件内容规定的“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填写为“自筹:21.6%,贷款78.39%”。为保证项目正常的推进,已申请调整修改,并已完成修改处理,现已纠正为:“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
招标文件内容没有发生改变,开标时间以原公告内容为准,当招标公告信息与澄清公告内容不符的以澄清公告为准。
为此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 年 11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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