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总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长**路130号
成交金额:壹佰玖拾柒万元整(小写:****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总 服务范围:完成**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数据成果、土壤野外校核与制图及文字成果汇总服务。 服务要求:数据成果主要包括基础数据、过程数据、成果数据等方面内容;土壤野外校核与制图主要包括土壤类型图野外校核与更新制图、土壤属性图、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图、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图、土特产品土壤适宜性评价图、土壤退化与障碍分析图等内容;文字成果汇总主要包括土壤三普工作报告、土壤三普总体报告、土壤三普数据报告、土壤**评价与利用、土壤和土种志编制出版等。 服务时间: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完成建设任务并验收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春华、杨树惠、潘锦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2.2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7.95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564-****980。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中心A区11楼
联系方式:0564-****0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镇建**路
联系方式:0564-****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联系方式:0564-****50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