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许村镇世纪大道北侧景树安置房二期(暂定名)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市许村镇世纪大道北侧景树安置房二期(暂定名)项目已****改革局以2303-330481-04-01-84631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许村镇世纪大道北侧景树安置房二期(暂定名)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工程造价1850万元,建设规模:整理绿化用地面积约12789.7m2,**园路面积约11179m2,**河水景2座,**景墙5座,**连廊1处,以及其他亮化、给排水、地下室标识标牌等,建设地点:**市许村镇世纪大道北侧,北至紫薇路,南至鸣翠路。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标识系统、景观结构、室外给排水、亮化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等相关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185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300日历天。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20-01-01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已竣工的(时间以开工日期为准)房建室外配套工程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1000万元及以上)业绩,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业绩;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投标人须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4年11月25日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已竣工的(时间以开工日期为准)房建室外配套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1000万元及以上),并须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业绩;
√3.8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1条规定。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公开招标。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09:00。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 09: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市许村镇 | 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查女士 | |
电话: | 0573-****3852 | 电话: | |
邮箱: | 邮箱: |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