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球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523MA2U8A1G6W | 建设单位法人:徐道亮 |
徐道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舒****工业园区二期7号楼一楼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羽毛球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0-文教办公用品制造;乐器制造;体育用品制造;玩具制造;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441-C2441-球类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园区二期7号楼一楼 |
经度:116.87202 纬度: 31.408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4-14 |
舒环评〔2020〕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523MA2U8A1G6W001Y |
2024-09-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 |
8 | 运营单位名称:**** |
****1523MA2U8A1G6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523MA2U8A1G6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23MA2RXJBE1A | 竣工时间:2024-08-20 |
2024-06-18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18 |
2024-08-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display/506137.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羽毛球生产项目位于舒****工业园,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租赁园区二期7号楼一楼,占地面积为1414m2。主要生产工艺为:将毛片通过分拣、球头插球、吹球、注底胶、勾线打结、吹球整球、滚胶、晾干(烘干)、查球、裹色带、试打包装等工序加工,可实现年产40万打羽毛球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项目占地面积为1414m2,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租赁园区二期7号楼一楼,占地面积为1414m2。主要生产工艺为:将毛片通过分拣、球头插球、吹球、注底胶、勾线打结、吹球整球、滚胶、晾干(烘干)、查球、裹色带、试打包装等工序加工,可实现年产40万打羽毛球的生产能力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次验收项目占地面积为1414m2,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租赁园区二期7号楼一楼,占地面积为1414m2。主要生产工艺为:将毛片通过分拣、球头插球、吹球、注底胶、勾线打结、吹球整球、滚胶、晾干(烘干)、查球、裹色带、试打包装等工序加工,可实现年产40万打羽毛球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将毛片通过分拣、球头插球、吹球、注底胶、勾线打结、吹球整球、滚胶、晾干(烘干)、查球、裹色带、试打包装等工序加工,可实现年产40万打羽毛球的生产能力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切实做好项目废气的有效收集和规范处置。打孔粉尘经管线系统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设置封闭的注胶、滚胶、烘干车间,注胶、滚胶及烘干、晾干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打孔粉尘、VOCs有组织排放和厂界外监控点浓度满足**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的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标准要求。食堂油烟须统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要求。****政府**规划部门协调,卫生防护距****学校、居民、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和食品生产企业; 2、严格按照“雨污分流,一口对外”的标准要求,规范管网建设。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总磷、氨氮等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并达到干汉河镇羽****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干汉河镇羽****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3、规范废胶水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和管理;切实做好废杂毛、废木屑及收集粉尘、不合格品、废包装、废线头等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日产日清; 4、切实做好分选机、插球机、勾线打结机、空压机等噪声源强的减振、降噪及其生产车间封闭,强化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规范操作行为,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1、(1)每套插球机打孔处设置有集气口及集气管道(共计10套),打孔粉尘由集气管道引至沉降室沉降收集后交由当地农户综合利用; (2)注胶和滚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管道收集,晾干车间设置为封闭车间进行微负压收集+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 (3)企业使用的是非标准灶头,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净化; 根据检测报告,厂界无组织废气既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NMHC和颗粒物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NMHC和颗粒物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4的非甲烷总烃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其他涉及表面涂装工序的工业的非甲烷总烃限值 2、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排水制度,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园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干汊河****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赵坝小河最终排入朱槽沟。 根据检测报告,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NH3-N、TP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 3、(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①废杂毛一般外售给饲料厂做饲料; ②废木屑及收集尘、废线头及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③不合格品中对可回收的球头、羽毛进行回收,不能回收****公司; ④废包装集中收****公司。 (2)危险废物 ①废胶水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由原厂家回收利用; ②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公司处置。 (3)生活垃圾 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建设单位选用了符合环保要求的低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噪声排放数值在56dB(A)~64dB(A)之间,排放限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
根据现场实际勘探,插球机打孔时产生的打孔粉尘主要为短纤维,该短纤维粒径较大,若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会堵塞布袋除尘器的滤袋,因此该部分短纤维经沉降室沉降收集后交由当地农户综合利用,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不属于其中的重大变动,满足验收条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039 | 0 | 0 | 0 | 0 | |
0 | 0 | 0.0573 | 0 | 0 | 0 | 0 | |
0 | 0 | 0.021 | 0 | 0 | 0 | 0 | |
0 | 0 | 0.0026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 | 0 | 0 | 0 | 0 | -2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0264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池、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NH3-N、TP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 | 隔油池、化粪池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UV光解+活性炭吸附、沉降室 | 注底胶和线胶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其他涉及表面涂装工序的工业的非甲烷总烃限值和表4的非甲烷总烃限值要求;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NMHC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打孔粉尘排放执行**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UV光解+活性炭吸附、沉降室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中的3类标准 | 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距离衰减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规范废胶水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和管理;切实做好废杂毛、废木屑及收集粉尘、不合格品、废包装、废线头等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日产日清 |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①废杂毛一般外售给饲料厂做饲料; ②废木屑及收集尘、废线头及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③不合格品中对可回收的球头、羽毛进行回收,不能回收****公司; ④废包装集中收****公司。 (2)危险废物 ①废胶水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由原厂家回收利用; ②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公司处置。 (3)生活垃圾 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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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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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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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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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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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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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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