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成文日期: | 2024-11-01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关于2024年11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4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252、****751****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济****科技馆5566号
邮编:272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加工500台焊接设备项目 | **高新区崇文大道以西,104省道以东,****工业园东北一号厂房) | ******公司 | ****年加工500台焊接设备项目建设在**高新区崇文大道以西,104省道以东,****工业园东北一号厂房) | 1、水环境:喷漆废水经过滤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后委托有接收处理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济****处理厂。 2、大气环境: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调漆、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帘预处理与烘干废气经过滤棉+迷宫纸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钢丸、下脚料等一般固废集****回收部门;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过滤棉、废纸箱、废活性炭、废漆渣、废漆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4、噪音:对噪声源采取相应的隔音、消声和减振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