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江县新港海域底播贝类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送审稿)的公示
关于**县新港海域底播贝类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送审稿)的公示
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县新港海域底播贝类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送审稿)》进行公示。
一、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相关内容:
项目名称 | **县新港海域底播贝类养殖项目 | ||
建设单位(申请用海单位) | **** | ||
用海位置 | **省**县新港外海海域,距离新港约13.86km,水深在36m左右 | 用海性质 | 经营性 |
用海面积 | 192公顷 | 用海类型 | 渔业用海 |
用海方式 | 开放式养殖 | 具体用途 | 底播养殖、捕捞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 **正永****公司 | ||
公示文件 | **县新港海域底播贝类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送审稿) |
二、公示时间
10个工作日(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13日)。
三、公示地点
****人民政府网(http://changjiang.****.cn)。
四、公示附件
**县新港海域底播贝类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送审稿)。
五、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1.地址:**县石碌镇**大道58号**黎****服务局(邮编:572700);联系人:杨祖弘;联系电话:0898-****9415;邮箱:****@163.com。
2.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县新港海域底播贝类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送审稿)
**黎****服务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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