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政府 | 成文日期:||
有效性: | 有效 | |
2024-11-01 | 废止时间:暂无 | |
关于****新型装配式电力设备构配件及钢桥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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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新型装配式电力设备构配件及钢桥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申请收悉,并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创业园(籍山镇202303地块)实施金属结构制造项目。项目经****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项目建设内容为:项目用地20925平方米,**厂房总建筑面积14468.14平方米,购置数控机床24台、摇臂钻2台、台钻10台、剪板机2台、折弯机2台、****中心2套、数控下料机4台、双梁桥式起重机49台等现代化数控加工设备,**3条生产线,达产后形成4000套装配式电力设备构支架及配件年生产能力。
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等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 4811-2024)表1限值要求。运营期,项目切割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焊接烟尘、打磨粉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抛丸粉尘经密闭收集后经重力沉降室+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喷漆废气、晾干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相应标准。项目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相应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厂区排水应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保洁废水。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济开发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排放标准,****开发区****处理厂纳管要求。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项目应分类收集和贮存各类固体废物,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妥善处理。一般固废,如废金属边角料和金属屑、无铅焊渣、一般废包装材料、截留粉尘、废布袋及滤筒、废钢丸等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处置;危险废物,如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漆渣、废油漆桶、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应收集贮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规范贮存。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本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0.1778吨/年。项目应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量总量控制措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核定的指标范围内。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223MA8QHUWG42)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