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受****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市**区2024年包车客运运力指标投放
二、招标编号:****
三、招标内容:如下表,具体要求见第四章 服务需求及要求 。
包号 | 招标内容 | 招标数量 |
01 | 新增大中型纯电动客车指标 | 10个 |
02 | 新增大中型纯电动客车指标 | 20个 |
03 | 新增大中型纯电动客车指标 | 80个 |
04 | 新增大中型纯电动客车指标 | 10个 |
新增大中型氢燃料电池客车指标 | 10个 | |
05 | 新增大中型纯电动客车指标 | 20个 |
新增大中型氢燃料电池客车指标 | 10个 | |
06 | 新增大中型纯电动客车指标 | 20个 |
新增大中型氢燃料电池客车指标 | 20个 | |
07 | 新增大中型纯电动客车指标 | 30个 |
新增大中型氢燃料电池客车指标 | 30个 |
注:本项目为无偿授予大中型纯电动客车指标、大中型氢燃料电池客车指标,不需要报价。
四、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要求,投标人还须****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信用记录(截至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内),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自2021年1月1日起到投标截止日,发生过重**全责任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一次死亡3人以上安全事故的企业无资格参加投标。
4.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
6.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 时间: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6日,每天09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30分(国家法定节假日可电汇或网银)。
2、 地点:**市西****门外大街甲275号6层605房间。
3、 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投标人如电汇购买标书,请将电汇底单及以下表格发邮件至zhaowen@biecc.****.cn,邮件主题请统一填写:购买标书信息+项目编号。发完邮件后请打招标公告中的电话确认。若电汇、网银或邮购,标书款必须于2024年11月6日16:30前到账。
项目编号 | |
包号(有就写) | |
公司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公司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于本项目报名截止以后统一发送至投标人的联系人邮箱。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最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该资料不予退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购买标书。非现场报名的投标者,****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最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通过传真或****公司。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上午9时30分(**时间)。
2、 投标及开标地点:**市西****门外大街甲275号5层506房间。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其他: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恕不接受。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西****门外大街甲275号
邮编:100055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右安门支行
帐号:811********130****00001
项目联系人:崔**、赵雯
联系电话:010-****6361转6290
电子邮箱:zhaowen@biec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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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