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1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4年11月1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1 09:5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1日,我局对**科****公司《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1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26-****370
通讯地址:**市**四路85号3楼****政策法规股
邮 编:638000
已经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扩建项目 | 20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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