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德欧尼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套阀门管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先行,年产1500万套阀门管件)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1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021MA29WG2Q2B | 建设单位法人:金枝 |
李皇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玉** |
**市干江滨港工业城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2000万套阀门管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先行,年产1500万套阀门管件)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43-C3443-阀门和旋塞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玉** **市干江滨港工业城 |
经度:121.****639 纬度: 28.****61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26 |
台环建备(玉)--****108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021MA29WG2Q2B002Y |
2023-12-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50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1021MA29WG2Q2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779441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779441C | 竣工时间:2024-05-20 |
2024-05-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22 |
2024-09-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2000万套阀门管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500万套阀门管件 |
项目分阶段实施,先行建设项目产能较环评减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下料、红冲、抛丸、机加工、水抛、超声波清洗等 | 实际建设情况:下料、红冲、抛丸、机加工、水抛、超声波清洗(外协)等 |
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抛废水经妥善收集后委托****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再纳****处理厂处理。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红冲废气:在红冲设备和加热点侧方设置集气罩,红冲废气(燃烧废气和工件锻压废气)须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气筒DA001)高空达标排放。2、抛丸粉尘:抛丸机运行时密闭,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气筒DA002)高空达标排放。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应合理布置生产设备;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养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作业时关闭门窗。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企业要加强污染源头控制措施,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场内的地面硬化、防渗措施建设并加强维护,特别是对危废仓库的地面防渗工作。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再纳****处理厂处理。超声波清洗、水抛工序外协加工,故生产废水不产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红冲废气:在红冲设备和加热点侧方设置集气罩,红冲废气(燃烧废气和工件锻压废气)须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15m的排气筒(排气筒DA001)高空达标排放。2、抛丸粉尘:抛丸机运行时密闭,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气筒DA002)高空达标排放。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对部分高噪声设备底部设置橡胶减震垫,安排专人对设备定期养护,避免以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企业对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危废仓库等已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等措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危废委托******公司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危险物质运输、储存过程中的管理;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企业针对本项目须做好相关的应急措施,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加强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和安全管理的培训,加强危险物质运输、储存过程中的管理,做好相关应急措施,配备应急物资,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1256 | 0.3825 | 0 | 0 | 0.126 | 0.126 | |
0 | 0.038 | 0.115 | 0 | 0 | 0.038 | 0.038 | |
0 | 0.0019 | 0.006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4870 | 0 | 0 | 0 | 4870 | 4870 | / |
0 | 0.0044 | 0.006 | 0 | 0.006 | -0.002 | -0.002 | / |
0 | 0.075 | 0.178 | 0 | 0.178 | -0.103 | -0.103 | / |
0 | 0.526 | 0.828 | 0 | 0 | 0.526 | 0.52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处理厂进水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新扩改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再纳****处理厂处理。 | 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两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总氮的平均排放浓度和pH值均符****处理厂进水标准,石油类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新扩改三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水喷淋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类区**、扩建、改建相关炉窑标准、《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2019.7.9)和《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2019.****.30)执行 | 在红冲设备和加热点侧方设置集气罩,红冲废气(燃烧废气和工件锻压废气)须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15m的排气筒(DA001)高空达标排放。 | 监测期间,项目DA001红冲、加热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出口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平均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类区**、扩建、改建的锻造加热炉窑标准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2019.7.9)和《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2019.****.30)的重点区域特别排放限值。 | |
2 | 自带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改、扩项目的二级标准 | 抛丸机运行时密闭,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2)高空达标排放。 | 项目DA002抛丸废气处理设施“自带布袋除尘器”出口颗粒物的平均排放浓度**均排放速率均能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改、扩项目的二级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震垫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企业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对部分高噪声设备底部设置橡胶减震垫,安排专人对设备定期养护,避免以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北、东南、西南、西北各测点两天昼间噪声测得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企业要加强污染源头控制措施,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场内的地面硬化、防渗措施建设并加强维护,特别是对危废仓库的地面防渗工作。 | 企业对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危废仓库等已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等措施。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危废委托******公司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危险物质运输、储存过程中的管理;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企业针对本项目须做好相关的应急措施,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企业加强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和安全管理的培训,加强危险物质运输、储存过程中的管理,做好相关应急措施,配备应急物资,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生活污水依****处理厂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依****处理厂处理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2022年度**市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故本项目新增污染物SO2、NOX削减比例为 1:1。即 NOx削减替代量为0.178t/a,SO2削减替代量为0.006t/a。根据 《**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浙政办发[2023]18 号),本项目SO2、NOx排污权为有偿使用,企业****储备中心进行有偿使用申请。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通过竞拍购得排污权交易凭证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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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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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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