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有变更,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序号 | 原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2日 09时20分 |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8日 09时20分 |
2 | 招标文件第10页: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承接过市政类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承接过市政类施工项目或承接过市政类设计项目) | 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承接过工程类项目。) |
3 | 招标文件第18页1.3.2: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3月2日 |
4 | 招标文件第18页1.4.1: 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 3.3 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承接过市政类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承接过市政类施工项目或承接过市政类设计项目。) | 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 3.3 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承接过工程类项目。) |
5 | 招标文件第24页3.2.4: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8356.95 万元;(备注:1、招标控制价计算使用消耗定额;2、对建设单位创建优质工程的,鼓励在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按我区工程建设定额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工程优质费为不可竞争。) 其中: √设计费为 91.98 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8264.97 万元 其中: 暂估价 1010.38 万元 暂列金额/万元 工程优质费/万元(如有) |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8005.091301 万元;(备注:1、招标控制价计算使用消耗定额;2、对建设单位创建优质工程的,鼓励在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按我区工程建设定额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工程优质费为不可竞争。) 其中: √设计费为 80.419601 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7924.6717 万元 其中: 暂估价 710.281906万元 暂列金额/万元 工程优质费/万元(如有) |
2、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地方均做相应变更,以最新上传的澄清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准,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招标控制价制作投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
日期: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