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5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包1:标的1-12和采购包2:标的1-12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
★14.6.本项目报价应是满足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即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得漏报,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另行报价。本项目中标单价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全部服务的固定价,参保人有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保险需求、理赔服务、增值服务等所有服务的权利,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另行加收任何其他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之规定,投标人可以等于15元/人/年报价参与竞标;也可以低于15元/人/年报价参与竞标,但必须在报价部分提供相应书面说明及相关核算证明材料,以证明该报价不会影响本项目服务质量或者诚信履约,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报价低于15元/人/年的需提供承诺函和说明材料)
14.7.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末经审计的偿付****公司或****公司的报告);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末经审计的偿付****公司或****公司的报告);投标人提供2022年风险综合四个季度评级结果。提供****总局公布的投标人的相关****公司或****公司的材料)。
14.9.投标人提供2022年一季度到2023年一季度的亿元保费投诉量。提供****总局****保护局公布的相关****公司或****公司的材料)。
更正为:
★14.6.报价要求:
14.6.1本项目报价应是满足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即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得漏报,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另行报价。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应谨慎报价。
14.6.2投标人保险费单价报价不得超过15元/人/年,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本采购包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4.6.3本项目中标单价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全部服务的固定价,参保人有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保险需求、理赔服务、增值服务等所有服务的权利,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另行加收任何其他费用。
14.7.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偿付****公司或****公司的报告);
14.9.投标人提供2022年二季度到2023年一季度的亿元保费投诉量。提供****总局****保护局公布的相关****公司或****公司的材料)。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采购包1-采购包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
(一)偿付能力更正为:1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0%的,得4分; 1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的,得6分; 2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得 8 分。 (本项最高得8分,上述“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协会****公司2023 年4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行业协会公示的网站截图(网址: http://icid.****.cn/ICID/****公司****公司偿付能力报****公司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项不得分)
(二)消费者权益考评更正为:****总局公布的2022年二季度到2023年一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对4个季度的亿元保费投诉量进行评分(数据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低于3(含)的,得0.5分/季度,高于3低于5(含)的,得0.4分/季度,高于5不得分。本项目最高得2分。 注:提供****总局****保护局公布的相关****公司或****公司的材料)
(三)投入本项目专业人员配备情况更正为:
****公司为本项目配备人员:1.项目经理从事保险行业经验满10****公司管理工作岗位满5年的,得5分(提供项目经理在职证明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不得分); 2.对投标人拟投入在本项目的项目团队人员数量进行评审: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20人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名人员得1分,最高得10分。 (提供上述相关人员团队人员清单及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不得分); 3.队伍配置人员中,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在 3 人基础上,每增加1 人加 1 分,最高加 5 分(人员以最高学历为准,提供上述相关人员团队人员清单,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以及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不得分); 4.取得法律或保险或经济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在 3 人基础上,每增加 1 人加 1 分,最高加 5 分(人员以最高学历为准,提供上述相关人员团队人员清单,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以及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不得分)。注:以上1-4项“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指提供该人员在投标人单位工作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公司工作的证明材料,****公司公章;两种情况均可。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1日
备案号:510********200034310[2024]05724,行业类别: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财政局,监督电话:028-****2648。最高限价:采购包1:2267.841万元,采购包2:2347.8255万元
名称:****
地址:**市**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方式:028-****5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8号
联系方式:028-****186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女士、范女士、刘先生、任女士
电话:028-****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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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