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产业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开发区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开发区产业园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市**
2.4项目概况:****开发区产业园建设项目主要分为新能源材料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人工智能产业园、医用材料装备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开发区新能源材料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占地面积为9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6000平方米,其中新能源成品库房建筑面积16800平方米;新能源产品生产车间建筑面积64000平方米;****中心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综合办公服务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餐饮商业配套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同时配套电力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等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建设,工程费用约57503.88万元。
**人工智能产业园,占地面积80亩,建筑面积30660平方米。主要建设标准化厂房21900平方米,智能产品展厅2000平方米,人工智能研发大楼3000平方米,****中心3000平方米等,同时设置的有变配电室、门卫室、公厕、垃圾站等配套生活设施,****园区****广场、堆场、 绿化、给排水、消防、供电通信、暖通、绿化、道路硬化、大门、围墙等基础设施工程,配建停车位80个,50个充电桩,工程费用约8443.80万元。
**医用材料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占地面积61340平方米(约合92亩),建筑面积 82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原有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339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41000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附属管理用房900平方米;配 ****停车场6250平方米、道路16761.67平方米、给排水管网3000米、电力管网2500米、消防管网2200等基础设施,工程费用约17904.69万元。
闫庄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占地面积53340.00平方米(约合80亩),建筑面积74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2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厂房10栋,建筑面积65500平方米;仓库2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附属管理用房500平方米;****停车场5362.50平方米、道路15065.83平方米、给排水管网2520米、电力管网2100米、消防管网1800米等基础设施,工程费用约18827.08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费率:专项债及自筹资金,100%。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计划工期:24个月。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项目经理证件和劳动合同的扫描件、中标后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根据《**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11月 4日至 2024 年11 月11 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时间)。潜在投标人信息核对截至时间为 2024 年 11月11日17:00(**时间),请潜在投标人务必结合自身情况,提前上传资料并提交信息核对;如因潜在投标人上传资料延误、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cn)(以下不再后缀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2.2 本项目有购标信息核对,潜在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按照要求将以下文件整理成一个PDF上传: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②投标人资格要求3.1-3.2项要求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4.2.3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核对通过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线购买招标文件并下载。请务必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登录平台主页点击“我的工作台”→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或点击下方“更多”按钮使用项目名称信息检索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立即投标”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核对要参与的项目信息。
4.2.4 找到要参与的标包,点击“立即购标”,进入标书费支付页面;本项目需要先提交资料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点“下载”按钮下载购标审核附件(若有)并按招标公告要求将所有材料准备好后,通过“上传材料”按钮上传(一次上传一个附件或打包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审核资料提交后需等待代理机构进行资料核对,资料审核成功后才能进行后续标书费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如果资料审核未通过,可点击“重新”按钮查看未通过原因,重新提交审核材料。审核资料通过后,即可在“我参与的项目”页面,点击“立即购标”,开始支付标书费。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份,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获取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010-****7110;****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开标前对下载者的购买信息进行保密;如下载****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7110进行咨询。
4.5 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日9时30分
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上传递交;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打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登录投标人账户,插入CA数字证书,选择“我参与投标的项目”,点击“进入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签章等工作。
5.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7110进行咨询。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嵩****园区商务楼四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8****9991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英秀街16号2号楼12层1204号
联 系 人:岳先生
电 话:135****5995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