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机关 公安武清分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4-308)公开招标公告
**** ****机关及各直属单位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1日 项目概况 ****机关及各直属单位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14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机关及各直属单位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573.04万元 最高限价:2573.04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特殊情况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办公厅、****办公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本项目兼投不兼中,评审时须从第一包开始按照顺序依次进行,已在前一包次宣布中标的供应商,不再进入后续包次的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第一包、第二包 1)供应商须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提供2024****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开****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有效期内);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下半年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 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下半年任意2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6)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2024年下半年任意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7)采购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在《****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以截图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10)供应商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到 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售后不退)。 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1)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文件、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以邮件形式发送至****@163.com。邮件主题为:***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信息,未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获取日期以邮件收到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400元/包,(售后不退)。 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5日 14点00分(**时间)。 地点:****开发区馨凯广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局**分局、****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2、文件工本费交纳的方式:必须以电汇方式,从供应商账户转出。收取工本费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 开户行名称:****分行开户行账号:811********00459055 交纳工本费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用途)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杨村镇泉发路2号 联系方式:022-****7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馨凯广场 联系方式:155****78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5****7867 **** 2024年11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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