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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
2024-11-0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1-01 16:5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67亿平方米镭射材料搬迁项目 | **市稠江街道荷花南街2286号 | **** | 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主要设备包括微膜槽、电铸槽、清洗槽、镀铝机、复合机以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1.67亿平方米镭射材料的生产规模 | 无 | 报告内容真实,将严格要求落实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 1、废水:生产废水经分类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标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2、废气:电铸车间隔间密闭(配套送风系统),废气收集后经二级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科学合理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措施。 4、固废:废工作版、废真空油、废油桶、废蒸发舟、含化学原料废包装桶/袋、电铸槽渣、废碱液、废滤芯、废胶水、含胶水废抹布、废劳保用品、含镍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废RO膜等收集后,实行**化再利用,严禁随意堆放、抛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8日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0072
传真:0579-****0073
电子邮件:****@163.com
通讯地址:**市望道路300****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