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区污水治理之**雨污分流PPP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省**市高新区丈八五路高科尚都ONE尚城A座10F
中标(成交)金额: 252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252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 83.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市**区污水治理之**雨污分流PPP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共涉及**街道、东关街道、西关街道、**街道、**街道、三里湾街道、道东街道、沱河街道、汴河街道、三八街道部分住宅小区和朱仙庄镇镇区,改造小区总建筑面积2485.6万平方米。 服务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服务,并出具成果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决算审计资料移交为止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政府对面八一路西侧0310室,联系电话:157****813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市**区**南路700号
联系方式:金局长 137****53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政府对面八一路西侧0310室
联系方式: 王 工 157****81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157****8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