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公司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已由**市****委员会备案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05-500101-07-02-59658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处理厂)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等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处理厂下属14座水厂老旧设备更新以及相应配套附属系统改造,包括脱泥机4台、鼓风机3台、刮吸泥机14套和水泵9台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约29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处理厂下属14座水厂老旧设备更新以及相应配套附属系统改造,包括脱泥机4台、鼓风机3台、刮吸泥机14套和水泵9台等货物采购及其伴随服务,具体包含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发布的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它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2.5 交货地点:**市**区等
2.6 工期: 90 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交货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质保期为竣工验收之日起2年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公司)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投标货物(磁悬浮鼓风机、泵、一体化深度脱水机)制造商授权书。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陈柏文 | 联系人: | 严渝疌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1883 | 联系电话: | 023-****6841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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