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区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龙水镇等12个镇街第二批项目) 已由 **市****委员会 以 **发改投〔2023〕253号,项目代码:****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市**区石马镇、**镇、季家镇、龙水镇、宝顶镇、**镇、古龙镇、万古镇、邮亭镇、珠溪镇、**街道、中敖镇境内农村公路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涉及石马镇境内重建农村公**梁一座,桥长25米;涉及**镇、季家镇、龙水镇、宝顶镇、**镇、古龙镇、万古镇、邮亭镇、珠溪镇、**街道、中敖镇境内农村公路重建路基路面16.744公里,以及重建涵洞、排水设施、安防设施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它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288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1610.68万元
2.4 招标范围: 涉及石马镇境内重建农村公**梁一座,桥长25米;涉及**镇、季家镇、龙水镇、宝顶镇、**镇、古龙镇、万古镇、邮亭镇、珠溪镇、**街道、中敖镇境内农村公路重建路基路面16.744公里,以及重建涵洞、排水设施、安防设施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它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
2.5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于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768 | 联系电话: | 155****7986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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