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监理服务预选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集团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监理服务预选招标(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集团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监理服务预选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区。
2.2项目概况:单个项目造价不等,所有项目以最终实际完成量为准;工作以实际委派为准。
2.3招标范围:****集团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监理服务,监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1年。
2.5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标准的40%,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2.6本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通过预选招标确定 4个预中标候选人、2个预选中标人,如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前两名依次为2个预选中标人,其余为预中标候选人;如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3家时,进行第二次预选招标。中标后以2个预选中标人中最低中标价统一作为所有预选中标人的签约合同价。单个项目的监理服务单位将由招标人从2个预选中标人中抽签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有效期内);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 其它要求:
(1)根据****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外省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并已备案)、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投标人拟报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7)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8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集中采购平台(https://suhai.****.cn/) 线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可参照苏海采购平台中办事指南中的视频操作。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集中采购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09时30分(**时间)。
6.2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
4、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认可;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6、省外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省外企业资质核验书;
7、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集团****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庄工
电话:0518-****7776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地址:****广场C区7楼
代理机构邮编:224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8****7877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四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胶装生成,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3.电子标书制作:****集团采购平台网“办事指南”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招标模板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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