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社物业出租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分社物业出租项目(项目编号:****)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响应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详情请参见采购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 本磋商邀请函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
3. 项目名称:******分社物业出租项目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项目内容 | 租赁期限 |
******分社物业出租项目 | 合同签订之日起15年。 |
备注: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6.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公司****公司的授权书,****公司****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6.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3.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6.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7.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8. 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采购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登记为准】。
6.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提供)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7.1. 获取(提供期限)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市**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
7.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办理报名登记)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2)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法人章,附报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亲自报名不用出具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7.4. 采购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8.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9:30
8.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9:30
8.3. 开标地点:**市**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会议室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招投标网(http://www.****.com/)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com/)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 联系方式:
1
2
3
4
5
6
7
8
9
10
10.1 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区**镇建设北路1号顺景豪苑E梯301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0763-****223
10.2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方式:0763-****286-603
电邮:****@163.com
****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