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皮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048112M | 建设单位法人:陈喜君 |
****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东郊乡花亭村九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1-N7721-水污染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东郊乡花亭村九组 |
经度:112.5849 纬度: 27.7603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18 |
潭环审(**)【2022】4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19-08-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0 |
1161.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048112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朋****公司 |
****0112MA4QRA336N | 验收监测单位:**** |
****0100MA4Q185B7Q | 竣工时间:2022-01-1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9280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完善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200t/d,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10000t/d | 实际建设情况:提质改造及退出原皮工艺后,含铬系统未运营 |
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因工艺调整停运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含铬废水:含铬废水经格栅流入收集池,通过投加NaOH调整废水pH后由泵提升进反应沉淀池后的泥水混合物进入板框压滤机脱水,脱水后的铬泥进一步输送至低温干化机干化至含水率30%以下,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定期外运处置。沉淀池上清液、板框压滤机滤液以及低温干化机冷凝水汇集至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再处理。 综合废水:综合废水经机械格栅进入隔油沉淀池、预生化池,去除废水中的油脂及大部分悬浮物,同时对废水进行生物预曝气,预生化池出水由泵提升进初沉池固液分离后分两路分别进入两套生化系统。在A/O池中可去除大部分有机物及氨氮,A/O池出水重力流进二级A/O池进一步除去残余有机物、氨氮以及总氮,二级A/O池出水经二沉池泥水分离后进入混凝沉淀池通过加入絮凝剂去除废水中的悬浮物后自流进入滤布滤池进一步去除废水中的悬浮物。最终废水通过高级氧化工艺(UV+臭氧+双氧水)进一步去除废水中难降解的有机物,确保废水达标排放。本项目深度处理采用高级氧化工艺,紫外、臭氧可对污水进行有效消毒杀菌,因此,出水口不再单独设置消毒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 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污水进水浓度确定合理的污水处理工艺参数和运行操作规程。规范设置废水总排放口,配备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经处理外排的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 B、表2标准后经**河排入**。 2、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合理有效的废气处理措施 及除臭方法,控制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和排放,加强厂区绿化,减少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有恶臭气体产生的单元配套恶臭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除臭系统排气筒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恶臭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5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及标识、标牌、标签等标志,危险废物和其他固废分类收集、堆放。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转运处置,综合废水处理产生的格栅渣和污泥经脱水后直接交**洁源****公司综合利用,一般废包装袋 (PAC、PAM、硫酸亚铁、熟石灰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含铬废水格栅渣、铬泥、化验室废物、在线监测废液、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滤布、废含油手套、氢氧化钠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5、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置足够容量的应急事故池确保事故废水不排入环境。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源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6、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厂区恶臭气体生产单元外100m,此范围内禁止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强化管理,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已规范设置废水总排口,配套建设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项目外排尾水稳定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表1中的一级B标准。 2、项目已对格栅、初沉池、二沉池等密闭加盖,对恶臭气体进行收集后,进入配套喷淋、除臭系统,实现达标排放;因项目就餐人数有限,食堂未设置油烟净化装置,仅安装了家庭抽油烟机,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3、项目已对主要产噪设备设施进行了隔声、减振处理,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4、项目严格实施固废管理要求。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配套规范建设了暂存间,严格落实台账登记管理要求,危废处置与资质单位签订了处置合同,并在有效期内;****园区配套****公司生产有机肥料;厂内生活垃圾每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项目严格控制运行过程中的环境风险,2023年2月完成环境应急预案修编并备案;建设单位已配套建设4000m3的应急事故池;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工作;委托第三方检测资质单位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要求,开展废水、废气、噪声自行检测工作。 6、现场调查,项目周边100m防护距离内未新增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CODc≤219t/a、NH3-N≤29.2t/a、TCr≤0.365t/a。 | 实际建设情况:未超过总量排放指标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83.95 | 365 | 0 | 0 | 83.95 | 83.95 | |
0 | 27.183 | 219 | 0 | 0 | 27.183 | 27.183 | |
0 | 0.63 | 29.2 | 0 | 0 | 0.63 | 0.6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73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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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综合废水处理设施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B、表2排放标准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B、表2排放标准 | 委托****于2024年8月19日、8月20日对项目废水进出口水质进行现场采样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臭气收集处理设施 | 有组织排放的NH3、H2S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项目无组织排放的NH3、H2S均能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5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 有组织排放的NH3、H2S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排气筒高25m),项目无组织排放的NH3、H2S均能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5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 委托****于2024年8月19日~8月20日对项目有组织废气开展了现场采样监测工作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设备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委托****于2024年8月19日、8月20日对项目厂界四周开展为期2天的昼夜噪声Leq(A现场)现场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及标识、标牌、标签等标志,危险废物和其他固废分类收集、堆放。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转运处置,综合废水处理产生的格栅渣和污泥经脱水后直接交**洁源****公司综合利用,一般废包装袋 (PAC、PAM、硫酸亚铁、熟石灰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含铬废水格栅渣、铬泥、化验室废物、在线监测废液、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滤布、废含油手套、氢氧化钠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 实际规范设立了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各类固废分类规范收集暂存,危废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建立了完善的台账登记管理制度并落实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置足够容量的应急事故池确保事故废水不排入环境。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源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 项目严格控制运行过程中的环境风险,2023年2月完成环境应急预案修编并备案;建设单位已配套建设4000m3的应急事故池;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工作;委托第三方检测资质单位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要求,开展废水、废气、噪声自行检测工作。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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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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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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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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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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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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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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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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