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湘潭6万吨电解二氧化锰业扩配套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98982XU | 建设单位法人:韦峥 |
粟连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市**区江****供电局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6万吨电解二氧化锰业扩配套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
经度:106.64942,106.66297 纬度: 22.91476,22.9234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0-08 |
百环辐审〔2021〕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59 |
13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98982X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4********0841181 | 验收监测单位:**特立**综合****公司 |
914********130664K | 竣工时间:2022-05-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3-09-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3-10-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3Or9xr1dBdk5DFDC1lCC_eYzG6rgfojbPSn2S4FIL4N679DgdNeCB2CBJi02asab?encrypt=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10kV | 实际建设情况:110kV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用户站T接念荷~甘祥110kV线路 | 实际建设情况:****用户站T接念荷~甘祥110kV线路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线路沿线居民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千伏/米和0.1 毫特斯拉的控制限值。 2)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3)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 4)本批复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路线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 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題,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实际建设情况:1)运行期,本工程已采取抬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线路沿线居民点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和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 2)建设单位已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落实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3)已制定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本工程于2021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已于2021年10月开工建设,并于2022年5月竣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路线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5)本项目已按要求公开信息,并与周边民众进行了良好的沟通,未收到附近居民的投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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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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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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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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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巡检时尽量避免碾压植物,保持原有生态原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巡检时车辆行驶于已有道路,已尽量避免碾压植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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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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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线路沿线居民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千伏/米和0.1 毫特斯拉的控制限值。 2)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3)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 4)本批复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路线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 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題,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运行期,本工程已采取抬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线路沿线居民点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和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 2)建设单位已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落实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3)已制定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本工程于2021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已于2021年10月开工建设,并于2022年5月竣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路线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5)本项目已按要求公开信息,并与周边民众进行了良好的沟通,未收到附近居民的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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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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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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