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农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4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采购第一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以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中标总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内工建[2022]34号文件 “关于印发 lt;**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指导意见 gt;的通知,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1(采购第一包)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经审查****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提供的******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系虚假的,其享受了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政策,因此成功中标。我单位根据以上《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之法律规定,现决定依法取消贵单位(****)中标资格并将相关情况上报采购主管单位。。
原公告的合同包1(采购第一包)代理服务费金额:4.9919(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采购第一包)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1日
无
名称:****
地址:**市**
联系方式:189****3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区公园大道A座9层
联系方式:155****353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5****3535
****
2024年11月01日
******农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合同包1(采购第一包):
**** | **自治区**市**区三八路2号海湖豪庭S11-103 | 综合评分法 | 是 | 3,327,900.00元 | 79.45 |
合同包2(采购第三包):
内****公司 | **自治区**市**区昭**路利佰佳国际B座2402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666,800.00元 | 79.58 |
合同包1(采购第一包):
货物类(****)
1-1 | 食品检测、监测设备 | 采购第一包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1.00(项) | 3,327,900.0000 | 3,327,900.0000 |
合同包2(采购第三包):
货物类(内****公司)
2-1 | 食品检测、监测设备 | 采购第三包 | 详见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 | 详见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 | 1.00(项) | 1,666,800.0000 | 1,666,800.0000 |
蒲勇智、韩静、仪明媛、刘志军、徐静(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中标总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内工建[2022]34号文件 “关于印发的通知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采购第一包): 4.991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采购第三包): 2.500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称:****
地址:**市**
联系方式:189****3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区公园大道A座9层
联系方式:155****353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5****3535
****
2024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