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生态文旅区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生态文旅区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6.67万元
(五)最高限价:符合要求的每户补贴50%,上限3000元。超出补贴标准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支付。(补贴资金按每户实际发生量在补贴政策范围内予以结算,目录之外的项目,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超出协议价格的部分不列入补贴范围。)
(六)采购需求:本项目入围至少5家服务企业(如出现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数量不满足5家时,由招标人另行处理);主要内容为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等方面,对生态文旅区有需求的社会老年人家庭、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适老化改造服务,支持居家适老化设施改造和智能监测设施、适老辅具配备,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提升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详见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的施工、供货安装并通过验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1、****政府采购网及**生态文化旅游区官网发布。
2、公告期限、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2.1公告期限: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
2.2本次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由供应商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并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通过电子邮箱形式发送至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51****6321;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q.com
2.3供应商报名时需要携带的资料: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4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每日08:30至11:30,14:00至17:30)。磋商文件费:0元/套(售后不退),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5已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磋商且未书面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采购人****政府****管理部门并申请按苏财规〔2013〕28号文规定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四、磋商文件接收信息
1、磋商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4日14:00
2、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4:30
3、磋商文件接收地点:**市开元路淮海第一城H2-204室
4、磋商文件接收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51****6321
五、开评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同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磋商文件接收地点。
六、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磋商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51****6321
采购人(技术咨询)联系人:刘海燕 联系电话:0517-****0996
采购人联系地址:**省**生态****广场5楼
2、现场开标事项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51****632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市开元路淮海第一城H2-204室
七、其他事项
1、磋商保证金: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取消政府采购磋商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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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