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斯普林液压机械有限公司智能环保覆膜砂铸造生产线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56882XP | 建设单位法人:尹飞飞 |
周改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创业园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智能环保覆膜砂铸造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1-C3391-黑色金属铸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创业园内 |
经度:116.85239 纬度: 34.0714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08 |
淮杜环行〔2023〕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6882XP001U |
2024-09-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10 |
76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56882X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56882XP | 验收监测单位:**迈****公司 |
913********668839K | 竣工时间:2024-07-15 |
2024-07-18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23 |
2024-09-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3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phpmod=viewthread tid=****016 page=1 extra=#pid****523.png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6000吨液压铸造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6000吨液压铸造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混砂、造型-制芯-无芯感应熔炉熔化-铁模激冷浇注-落砂-去冒口-初检车加工-抛丸-二次检验-车、钻等加工-装配 | 实际建设情况:制芯-烘干-无芯感应熔炉熔化-铁模激冷浇注-振动落砂-去冒口-初检车加工-抛丸-二次检验-车、钻等加工-装配 |
变动原因:工艺改进 变动情况:①增加了烘干工序,(平时闲置,用于潮湿天气物料烘干),能源为电,主要用于烘干铸件,废气为水蒸气,车间内全部蒸发。 ②去除了原环评中第一步的混砂、造型、合箱工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雨污分流。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新增生活污水,****创业园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龙河;熔化工序产生的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砂处理工序废气采用设备封闭,经集气系统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造型/浇注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抛丸工序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简(DA004)排放;制芯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GB37822-2019)中限值要求。同时,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颗粒物:0.944吨/年,VOCs:0.294 吨/年);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项目区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废弃物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废炉渣、废砂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烟粉尘、废边角料、去冒口料、不合格产品回用于本项目生产;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表》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做好危废暂存间等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废水主要为无芯感应熔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创业园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工业园污水处理接管限值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龙河。抛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TA001)+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熔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TA002)+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振动落砂废气、浇注废气、制芯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同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TA003)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废气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无组织排放限值。设备配置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炉渣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砂由**省****公司回收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烟粉尘、废边角料、冒口、次废品收集后回用;废润滑油、废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市康城医疗****公司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满足《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有关规定和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危废暂存间、事故池已做重点防渗。 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和生产车间已做一般防渗;除重点、一般防渗区和绿化外其他区域已做简单防渗; |
变动情况:①东侧厂房抛丸、制芯工序挪动至西侧厂房;②5套废气处理设施+5根15m排气筒变动为3套废气处理设施+3根15m排气筒,排气筒内径增大;③去除了混砂、造型、合箱生产工序,减少了混砂工序颗粒物的产生;④砂处理废气环评内容为混砂、落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变动为振动落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⑤增加烘干工序,主要废气为水蒸气,车间内全部蒸发。 变动原因:工艺改进,需要将设备搬迁至更合适的位置以适应生产流程。因布局不合理,产污节点比较分散,减少连接、接头等设备的使用,减少泄漏、渗漏等出现故障的可能性,从而提高工作安全性和环保效应。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应当在项目建成后,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且须取得排污许可后方可排放污染物。项目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已办理排污许可证,项目验收合格,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变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246 | 0 | 0 | 0 | 0 | 0.246 | 0 | |
0.001 | 0 | 0 | 0 | 0 | 0.001 | 0 | |
0.001 | 0 | 0 | 0 | 0 | 0.001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73 | 0.56 | 0.944 | 0 | 0 | 1.29 | 0.56 | / |
0 | 0.13 | 0.294 | 0 | 0 | 0.13 | 0.1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15m排气筒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 已建设,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15米排气筒 | 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 2.4mg/m3(DA001) 3.2mg/m3(DA002) 4.4mg/m3(DA003)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 2.76mg/m3(DA00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震、消声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建设,隔声、减震、消声等 | 昼间59.2dB(A) 夜间46.3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表》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做好危废暂存间等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已落实,危废暂存间、事故池已做重点防渗。 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和生产车间已做一般防渗;除重点、一般防渗区和绿化外其他区域已做简单防渗;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废炉渣、废砂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烟粉尘、废边角料、去冒口料、不合格产品回用于本项目生产;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已落实,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炉渣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砂由**省****公司回收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烟粉尘、废边角料、冒口、次废品收集后回用;废润滑油、废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市康城医疗****公司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事故池 | 已落实 | |
2 | 应急预案 | 已落实 | |
3 | 消防器材 | 已落实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创业园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工业园污水处理接管限值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龙河。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创业园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工业园污水处理接管限值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龙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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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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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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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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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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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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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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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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