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集团****电站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三期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0-25
****集团****电站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三期项目补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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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答疑部分
1.针对投标人资格要求3.1.2: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具备直流充电桩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中直流充电桩总功率不低于6000KW。投标人提供合同、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中标公示网站查询截图及网址,针对投标人所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我司一般通过签订销售及安装合同方式,而非找投标形式进行设备供货及安装。暂无法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中标公示网站查询截图及网址。请问直接签订的设备供货及安装合同是否可以被认可
答:此项不予修改,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我司在签订直流充电设备供货及安装合同时,部分合同没有约定关于设备安装内容。由购买方提供相关情况说明等证明文件,可否被认可
答:不认可。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1.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释中的“2.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直流充电桩总功率等)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委员会不予认可。”现修改为:
“2.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直流充电桩总功率等)的,应提供以下其他材料(任一勾选材料即可)予以明确说明,****委员会不予认可:
其他材料:□业绩项目招标文件;□业绩项目投标文件;□经图纸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设计施工图纸;√第三方审计报告;□结算凭证;□增值税发票(任意联);□合同补充协议;□其他。”
2.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办法的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投标人业绩”项的注释中的“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单个合同中直流充电桩总功率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 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现修改为: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直流充电桩总功率等)的,应提供以下其他材料(任一勾选材料即可)予以明确说明,****委员会不予认可:
其他材料:□业绩项目招标文件;□业绩项目投标文件;□经图纸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设计施工图纸;√第三方审计报告;□结算凭证;□增值税发票(任意联);□合同补充协议;□其他。”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市**区**路272号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748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3272
2024年11月1日
原项目名称:****集团****电站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三期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0-25
****集团****电站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三期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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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清单变更部分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包含图纸目录、补疑、清单、控制价)以2024年10月29日发布的为准,其中最高投标限价现调整为****4511.63元,具体内容详见本次补疑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并根据最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编辑投标文件。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1.招标公告的“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的合同估算价应为2344万元,招标公告的“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的合同估算价现修正为2344万元。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研发能力”项现修正为:
研发能力 | 4分 | 投标人具有充电桩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每个得2分,满分4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和专利登记簿,专利证书和专利登记簿内容不一致的,以专利登记簿为准。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路272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7489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 2588 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272、****3831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