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医院易地**工程(二期)项目设备设施招标代理遴选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项目编号:****
二、 项目名称:****医院易地**工程(二期)项目设备设施招标代理遴选
三、 采购标的及需求:
采购标的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医院易地**工程(二期)项目设备设施招标代理遴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完成项目所有招标工作 | 资格标,无预算总价 |
备注: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1. ****政府采购政策:
3.1.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1.2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1.3 《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1.4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1.5 《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四、 合格供应商资格:
4.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4.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承诺函)
4.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承诺函)
4.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承诺函)
4.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承诺函)
4.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承诺函)
4.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
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 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授权则需提供)
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2)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公司),****公司的营业执****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五、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02日起至2024年11月08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详细地址:**省**市**县**镇州背新村三街16号三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5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12日15:00~15:30)
七、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省**市**县**镇州背新村三街16号三楼****会议室
八、 磋商时间:2024年11月12日15时30分
九、 磋商地点:**省**市**县**镇州背新村三街16号三楼****会议室
十、 联系事项
1. 招标人:****
地址:**县******卫生局大楼602室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6-****317
传真:0766-****317
邮编:527400
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镇州背新村三街16号三楼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6-****090
传真:0766-****090
邮编:527400
十一、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om)上发布。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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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