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 | **市**区马超东路518号东门 | 1,341,500.00元 |
合同包1:
货物类(****)
1 | 教学仪器 | 2024年化工院教学设备 | 川仪、**佑科、北分瑞利等。 | SC-6000、T2602S、WQF-530等。 | 1(批) | 1,341,500.00 | 1,341,500.00 |
何洁、王建东、杨梅、董维兵、卿大咏(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同时按“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定额收取人民币:13129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12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计划备案号:510********200049074[2024]09105;2.监督:****政府****中心;联系电话:028-****3581、028-****3539、028-****3553;3.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4.预算金额:人民币2,042,8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957,200.00元,其中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项目清单中单价最高限价。5.注:****、****公司、****公司、******公司四家公司的核心产品“气相色谱仪”为同一品牌,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规定,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公司、******公司三家公司的核心产品“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为同一品牌,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规定,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公司、****公司两家公司的核心产品“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为同一品牌,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规定,推荐“****公司”为中标候选人;****、****公司、****公司、******公司、****公司五家公司的核心产品“红外光谱仪”为同一品牌,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规定,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名称:****
地址:**大道8号
联系方式:许老师;028-****2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联系方式:028-****919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028-****919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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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