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第一标段变更公告
一、 标段名称:**县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标段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2.8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工期750日历天;
变更为:2.8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工期630日历天;
2、原招标文件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第一标段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市政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及正在承接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变更为: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第一标段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 GB1))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 级公用管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及正在承接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原招标文件中3.5 资格审查资料3.5.2.2 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给排水公用设备工程师;
变更为:3.5 资格审查资料3.5.2.2 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给排水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4、原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5 日 9 时 30 分(**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 年 11 月 27 日 9 时 30 分(**时间)
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变更公告在《****政府采购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县裕禄大道32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7112
代理机构:****
地 址:****原区**西路街道金田路10号14号楼2单元3104号
联 系 人: 曲女士
电 话: 0371-****9272 155****8009
监督单位:****建设局
联系人: 关先生
联系电话: 155****7001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