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单位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 |
单位地址 | ****开发区黄河大街21号 |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土地 |
标的量 | 职工公寓3158㎡ ,附属场地5328㎡ | |
标的地址 | ****开发区朱家村东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标的瑕疵 | 无瑕疵 | |
其他披露事项 | 只有土地证和建设手续,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 |
上级部门 批准情况 | ****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中新评报字[2023]第0288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简介 | 拟出租房产位于****开发区朱家村东,包括楼前传达室、车棚和楼后空地;职工公寓建筑面积3158平方米,共四层,每层25间,外部配套设施较完善,周围环境较好;附属场地面积约5328平方米。 看房联系人:郭部长 0531-****7817 | |
标的出租必要性 | 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职工公寓拟通过公开招租的方式对外出租。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十年 | 租金标准 | 66.73万元/年起 |
租金标准说明 | 本次实物资产出租期限为10年,年租金不低于66.73万元,租金每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2%。 | |||
付款期限要求 | 租金一年支付一次,承租方应提前10天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 |||
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
出租用途要求 | ****宾馆、宿舍、学校等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承租人为依法成立的内资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其他标的要求 | 无 | |||
合同文本 | ||||
保证金额 | 3.6万元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公司 开户行:****公司**分行 账号:451********555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价格 | 不低于66.73万元/年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
备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交易平台 联系人 | 靳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531-****7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