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万春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的潜****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5日 10时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区万春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16,138.8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时间: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0时00分00秒(**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品目:A****0200交通管理设备;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3,916,138.80元。
2、计划编号:510********200007390[2024]01262。
3、监督单位:****财政局,联系方式:028-****7142。
4、付款方式:
4.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中标供应商出具票据凭证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4.2货物到达安装地点,经采购人确认,中标供应商出具票据凭证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4.3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并认可项目结算审计金额后,中标供应商出具票据凭证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4.4保修期期满后,中标供应商出具票据凭证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名称:****
地址:**市**区海科大厦4号楼11楼41107室
联系方式:028-****1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市**区一环**一段99号1栋35楼01号
联系方式:152****042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文来
电话:15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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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