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性能锂离子电容器研发制造项目
高性能锂离子电容器研发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区)科创东五街2号12幢一至二层
公示时间:2024-11-01至2024-11-07
受理时间:2024-11-01
项目概况:**中绿中****公司成立于2023年12月28日,现****开发区(**区)科创东五街2号12幢一至二层房屋,装修现有厂房,建设10万级洁净间,搭建高性能锂离子电容器研发平台及生产线,建成后用于高性能锂离子电容器研发和生产制造,预计年产60万只高性能锂离子电容器,应用于储能调频、轨道交通、电动汽车等领域,面向的主要客户包括中国绿发、中国中车、北汽等企业;本次环评为一期建设,包含产品的中段电芯装配和后段的电芯激活生产工艺及检验;二期为在厂房预留处建设前段极片制作及高性能锂离子电容器研发工作,本次环评评价范围为一期的中段电芯装配、后段的电芯激活生产工艺和检验,二期项目建设时另行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交审批。
环评文件全本公示稿: **中绿中****公司高性能锂离子电容器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行政相对人名称:**中绿中****公司
联系人:孙晗
联系电话:133****0056
环评单位名称:中农康大****公司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审批部门:****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100176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9723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00MAD9CTXA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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