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尚驰诉南自新能源工程案件外部律师选聘
发布时间:2024-11-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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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驰诉南自新能源工程案件外部律师选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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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诉**国电南自新****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苏0106民初13520号定于2024年11月04日开庭,因时间紧迫,诉讼事项复杂,涉及金额和办理难度大,需要委托外部律师代理。商法部建议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第二条技术规范部分的第二项,在法律顾问服务期间,诉讼案件可以优先选择常法所在律所和律师团队-****张少强律师团队承担本次应诉工作。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购预算38万元,包括案件处理的一审、反诉、二审、再审、执行等所有此案相关的司法程序。****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第2目的规定: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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