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县2024-2025年农村饮水消毒、除氟设备运行维护项目第2标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宏达大道北段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壹拾万零陆仟柒佰柒拾捌元整(****77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2024-2025年农村饮水消毒、除氟设备运行维护项目第2标包 服务范围:**县2024-2025年农村饮水消毒、除氟设备运行维护项目,共涉及高炉镇、曹市镇、马店镇、丹城镇、石弓镇、青町镇、西阳镇、高炉镇、**镇9个乡镇、1个天静宫街道共17****水厂、林场水厂、****水厂、****水厂、曹市水厂、大廉水厂、****水厂、王尧水厂、****水厂、重南水厂、姚湖水厂、青町水厂、张楼水厂、卢庄水厂、****水厂、刘庙水厂、大呼水厂)的饮水消毒,其中包含15个水厂吸附法除氟、2个水厂反渗透低能耗膜法除氟。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汪敬洋、方日升、郜业勇、申杰、李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收取费用2385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1日
3.开标日期:2024年11月01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1.**市**区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扶贫资金除氟设备改造及运行维护项目第三标包(2020年7月29日);2.**县2020年饮水型氟超标地****水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2020年1月16日)
6.信誉(荣誉获奖):1.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一种用于水处理的布水装置;2.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一种多用型的水过滤装置
7.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1月12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500。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淮中大道康宁苑小区(康宁路)北侧约110米
联系方式:陆主任 0558-****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世纪大道与****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宿工 0558-****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宿工
电 话:0558-****02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5.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