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现****集团****车辆段钩缓检修线抛丸后残留钢丸智能清理装置安装调试业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车辆段钩缓检修线抛丸后残留钢丸智能清理装置研究方案,在钩缓检修线和在线式抛丸机合适位置研制安装残留钢丸智能清理装置,解决目前存在的配件通过在线式抛丸后残留在上的钢丸再通过检修输送线传松到钩缓间各检修流水线而导致检修线卡滞、拉伤、污染现场环境及造成钢丸的浪费、引起设备故障频发等问题,1套。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备采购产品服务能力的供应商,须提供同类物资(产品)2019年1月1日以来的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供应商及供应产品未被国家、原铁道部、****公司、国铁集团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不接受代理及联合体投标 5.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车辆段技术科会议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4年11月1日18时35分起至2024年11月7日10时3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10时30分(**时间),地点为********车辆段技术科会议室。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4年11月7日10时30分(**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车辆段技术科会议室。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详细地址:********车辆段技术科会议室
电话:137****9081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100035
项目联系人:技术科采购
电话:159****5153
传真:087****35804
邮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车辆段
日期: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