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猕猴桃分拣场地建设项目;
2、项目内容及规模:猕猴桃分拣场地建设约1000平方,平整场地及硬化;
3、发包范围: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主体均可参与;
4、实施地点:敖平镇漓沅村;
5、发包单位:****;
6、资金来源:镇政府划拨专项资金;
7、控制价: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99417.08元;
8、服务时限: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
9、服务质量:****委员会成员、议事会成员、村民代表、镇村干部及受益群众民主评议,满意度达80%以上为合格,低于80%为不合格。
11、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评议结果进行报账结算。
二、发包报名
1、报名条件:申报项目内容须在营业执照的业务范围内。拟参加的实施单位执相关证明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明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相关证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作为报名资质审查依据。
2、报名时间:凡有意向参与评审会发包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7:00(节假日除****委员会报名。报名详细地址:****服务中心。联系人:潘先生,电话:181****3225。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拟参加竞选的法人单位执相关证明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到****委员会报名获取竞选文件。相关证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作为报名资质审查依据。
三、发包保证金提交
本项目评审****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发包2%保证金人民币1988元(不接纳个人名义缴款),大写人民币:壹仟玖佰捌拾捌元整。
若申请人中选,发包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竞争性发包申请人未中选的,在中选人签订《项目合同》后予以退还(不计息)。若项目申请机构未按时提交申报文件和参加评审会的(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除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评审会发包保证金直接提交至:****银行**市敖平支行;户名:****;账号:100********43942;款项来源填写为:敖平镇漓沅村2024年猕猴桃分拣场地建设项目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8日下午17:00。
四、现场踏勘及答疑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可自行前往勘踏。
五、评审会事项
1、评审会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9:00。
2、评审会地点:****服务中心会议室。
3、评审会发包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项目投标书。
4、评审办法:评审会开始后(至少3家单位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申报主体依据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项目陈述,陈述内容不能脱离项目申报书范围,由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镇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村民代表等)对项目报价、项目内容、方案可行性、项目申请机构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投票(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得票最高且过半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若得票最高的单位票数未过半,则取得票高的前两个单位,由参会人员(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再次投票,直至选出中选单位,并按得票高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公示
本项目中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8日。
社区联系人及电话:潘先生,181****3225。
****办公室电话:028-****2946。
七、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一中选候选人签订项目合同。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将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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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