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以下简称“中心”)零星修缮工程采购行为的管理,中心拟公开征集一批零星修缮工程合格供应商,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各施工企业前来报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接的项目概况
(一)工程建设地点:****(**市**街道洪宅垵仑顶区120号);
(二)工程建设规模: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
(三)招标范围和内容:中心零星修缮工程,具体按各项目确定;
(四)工期要求:按各项目确定;
(五)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备承接相应工程的相关资质;
(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查询,****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商行****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
(三)关联施工企业不得同时入选;
(四)不接受联合体。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二)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委托代理人);
(四)****零星修缮工程合格供应商申请表(详见附件)。
四、入选程序
(一)申请人于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递交申请资料。
(地点:**市**街道洪宅垵仑顶区120号新楼404办公室,联系人:张先生,0595-****3336)
****中心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
(三)审查结束后,入围名单在“**疾控”微信公众号进行入选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中心综合评估不影响入选的,即为合格供应商。
五、合格供应商管理
(一)有效期限为三年,期满后重新征集。
(二)入选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遵守相关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如发现施工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中心核实后将相应的施工企业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
1.****中心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在承接具体项目过程中,借故推、拖、扯皮不履行施工合同,或延误与签订合同的;对承接的项目持消极态度,****中心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
2.在中心委托的业务中有重大过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无正当理由故意延误项目完成时间,造成中心工作被动及重大损失的;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施工技术规程操作程序和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发生质量问题、安全事故、虚假签证的;故意拖延,不积极配合办理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等相关事宜的;未经中心同意,非法转让、转包所承包业务等情况。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受到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将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
4.入选施工企业备案资料发生变更的,应主动及时更新,若因备案资料未及时更新导致资质过期或无法联系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暂停参与承接项目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
5.施工企业资质变化后不能符合要求的或企业法人、股东等发生变更后与其他合格供应商产生关联关系的将被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
(三)项目委托方式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0万元的建设项目,由中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格供应商中通过询价议价等方式确定委托施工单位。
附件:****零星修缮工程合格供应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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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工商注册 地址 | 经营地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发证机关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固定电话 传 真 | ||
企业 承诺 | 我单位情况符合公告上所要求的各项条件,若能入选合格供应商,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施工合同约定,精心组织施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无条件遵从****关于零星修缮工程施工的管理,并保证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和施工过程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审核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