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水厂项目(一期)已由****开发区(******办公室以批文名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80.4%,私有资金:19.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厂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路以北、规划新科西路以南、薛冶路以东、留园路以西 2.1.2 建设规模:项目新增用地24.81亩,**综合处理车间、臭氧制备间等建构筑物,新增总建筑面积7880.07平方米,购置搅拌器、臭氧发生器、水质在线检测仪等主辅设备561台(套),同步实施相关配套工程,一期工程处理工业污水规模5000吨/天。 2.1.3 本标段合同估算价:565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1月10日 2.2 招标范围:总承包单位承包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服务﹒设计﹒专项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服务﹒设计﹒综合类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服务﹒设计﹒综合类资质﹒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服务﹒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施工﹒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者[服务﹒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含)以上(资格)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中的“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薛家镇梅山路3号科技转化楼601室 邮 编:213000 联系人:汤工 电 话:157****0523 电 邮:****@heisino.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龙锦路1259-2号913室 邮 编:213000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19-****0160 电 邮:****@czz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