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村知青楼2间商铺(105、106号)出租结果公示
**村知青楼2间商铺(105、106号)出租结果公示
交易编号:****
**区竞投结果公示 一、单位情况 | 单位名称 | ****(011****06007) | |||||
单位地址 | 石碁镇**村 | ||||||
二、资产基本信息 | 资产名称和编号 | 知青楼(003);(011****00007-wy0030(003);) | |||||
资产地点 | **村路10号 | ||||||
资产经营用途 | 商业 | ||||||
交易底价 | 32.00元/平方米﹒月 | 交易保证金 | 20000.00元 | ||||
合同年限 | 6.08年 | 起止时间 | 从签订合同日起计 | ||||
递增情况 | 比例,租金递增比例(%)/递增值为4.00 | 交易日期 | 2024-10-31日 | ||||
交易地点 | **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平台 | ||||||
三、竞投单位(个人)及最高报价 | 序号 | 竞投单位(个人) | 最高报价 | 是否竞得 | 备注 | ||
1 | 欧小英 | 32.00元/平方米﹒月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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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 | 公示时间为2024-11-01至2024-11-07,公示期间如对竞投程序或结果有异议,****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印章。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1129 | ||||||
五、合同拟签订时间:2024-11-14 | |||||||
六、其他事项 | 1、如遇“旧改”或者政府及有关单位征收、征用租赁物的,双方应无条件解除合同,双方同意自出租方发出通知之日起6个月届满合同自动解除,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将租赁期间的租金、水电费及租赁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交清并交还租赁物,双方互不赔偿,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包括加建、改建、拆建的建筑物)补偿款归出租方所有,如遇到部分“旧改”、征收、征用的,则承租方按照剩余面积计付租金,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2、如需变更本合同承租方,原承租方每次需向出租方交纳2000元手续费。 3、承租方同意按租赁物现状承租,并已知晓该租赁物的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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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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