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农业农村局高速广告宣传投放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速广告宣传投放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 17:17 |
预算金额 | ¥29.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刚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811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刚180****51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九华山大道益瑞楼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7****3566 | ||
附件: | |||
附件1 | S26C-724****16500.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高速广告宣传投放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拟在**境内高速公路投放高立柱广告,具体为沿江高速**(杏花村)出口互通、殷家汇出口互通发布两座高立柱广告,****收费站发布收费站顶棚附着式广告两面,根据采购单位实际位置布局,提供高立柱合法发布与相应广告设计样稿,并按照双方确认的方案施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9.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收费站是**这个城市的主要高速出入口,日均车流量大,该处投放高速广告可以有效的将目光汇聚到一处,起到品牌强有力的宣贯作用。
2、本次高速广告租赁服务项目的广告牌产权归属****集团有限公司和**皖通****公司所有。所辖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已全权授予****代理行使,其代理范围有:规划、****集团、皖通公司所辖高速公路所有广告传媒业务,该授权为特别授权,依据《民法通则》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唯一性要件,仅能由****承接本项目。
综上,并经专家论证认为: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一致认为必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大道6669****广场C8栋5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省**市
联系方式:张刚180****511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九华山大道益瑞楼二楼
联系方式:177****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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