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30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0月31日(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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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县齐古-**区块勘探开发项目 | **维吾尔自治区**州呼****煤** | **** | **格润特****公司 | 本项目拟部署3口勘探井,井号为亚新1、亚新1-1、亚新2,井深分别为4240米、2350米、2980米,采用常规三开井身结构,工程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井工程、封井及公用工程,建设周期为6个月。 | (一)规划及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与《**州矿产**规划(2021-2025年)》、《**州矿产**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州矿产**规划(2021~2025年)》指出鼓励勘查开采的矿种: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煤、地热、金、铜、饰面用花岗岩、石灰岩、天然石英砂、石墨等矿产和自治区紧缺及市场需求量较大的矿产。本项目为煤层气的勘探,符合规划要求。本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域,符合《煤层气产业政策》的要求。 (二)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低速慢行,不得超载,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加盖遮盖物,最大限度防止扬尘扩散;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并加强机械、车辆的维护,优先使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废气排放执行《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相关标准要求。施工期扬尘等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 030-202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试井期产生的煤层气通过专用管线引入高度15米的火炬放空燃烧。 (三)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试井废水和生活污水,钻井废水由泥浆不落地系统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泥浆调配,最终排入收集罐中,****施工队回收用于其他井场钻井使用;试井废水经泥浆不落地系统收集于试井废水储罐,经沉淀预处理后拉运至****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区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盥洗废水,租赁民房原污水处理设备仅为化粪池,施工队租赁民房后修建环保厕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定期拉运至****处理厂处理。 (四)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通过建筑隔声、合理选取机械、车辆设备类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钻井泥浆为水基泥浆,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钻井期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岩屑临时贮存于防渗泥浆池进行固化处****填埋场进行填埋;本项目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危险废物包装材料、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危险废物运输及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管理,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理至****填埋场处置。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占地为天然牧草地,开工建设前应取得林草部门的意见方可开工。合理规划占地面积,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对临时占用地应依法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态经济补偿和恢复植被,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原状,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