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30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1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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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 | **维吾尔自治区**回****工业园区******现有厂区 | **** | **祥达****公司 |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总占地面积为52.74m2。废润滑油最大暂存量为1t,中转量为4t/a;废液压油最大暂存量为0.5t,中转量为1t/a;塑料废油桶最大暂存量为0.5t,中转量为1t/a。危险废物暂存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的外运。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废矿物油通过加盖铁制圆筒(密封)收集后贮存于危废暂存间,无油罐,铁制圆筒不安装呼吸阀,塑料废油桶采用塑料编织袋存储,贮存及转运过程均不开盖,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后废气经管道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同时加强危险废物暂存间附近的绿化以缓解废气对外围空气的影响。运营期无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厂界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同时危险废物暂存间外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劳动定员从原厂进行调剂,因此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非正常工况(如屋顶漏水等意外情况)下产生的事故废液若已被危险废物侵染,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集中收集后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通过建筑隔声、合理选取机械、车辆设备类型,加强机械及车辆的维护、保养,减少噪声的产生,合理规划收集车辆运输路线,合理控制车速,禁止随意鸣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仅暂存危险废物,库房内不产生固体废物,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危险废物的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标准、《危险废物储存、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地面、裙脚采用水泥基础防渗+2mm厚**度聚乙烯(HDPE)材料防渗,并设置环氧树脂防腐。废液收集池、导流槽与地面应采用相同的防渗措施及方式。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场地进行防渗处理,设置围堰、导流沟、废液收集池,设置防爆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门窗进行加固)、防爆高清摄像头,安全警示标识牌、危废标识牌,采用耐腐蚀材质。 |
2 | ******公司危废暂存库建设项目 | 本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产业园中区规划的新型建材产业区******公司厂区内 | ******公司 | **祥达****公司 | 本项目危废暂存库总占地面积为450m2。电捕焦油最大暂存量为75t,中转量为150t/a。电捕焦油暂存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的外运。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施工期间定期洒水降尘,垃圾及时清运;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优先使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货车,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废气排放满足《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17691-2018)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电捕焦油置于铁通内保存,铁通加盖密闭,危废贮存库废气经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后废气经管道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劳动定员从原厂进行调剂,因此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非正常工况(如屋顶漏水等意外情况)下产生的事故废液若已被危险废物侵染,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集中收集后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时要做到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包装材料,废弃包装材料可集中收集后与厂内生活垃圾一同拉运至木垒县环卫部门指定点统一处置。运营期:废含油抹布与废矿物油一起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标准、《危险废物储存、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场地建设,场地进行防渗处理,设置围堰、导流沟、废液收集池、防爆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门窗进行加固)、防爆高清摄像头,安全警示标识牌、危废标识牌,采用耐腐蚀材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