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大河边重晶石**山环矿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各位公众:
你们好!
******县大河边重晶石**山环矿段(变更)项目位于**县北西部,行政区划属**县邦洞街道管辖,为重晶石开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建设单位,评价单位相关信息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专家和相关单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反馈到项目建设中去,从而达到项目建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县大河边重晶石**山环矿段位于**县北部,行政区划隶属邦洞街道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09°07′33″—109°11′15″;北纬27°02′19″—27°05′00″。
019年12月4******局出具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522********861****7377),**由10个拐点坐标组成,**面积5.1067km2,开采标高为+750m~+250m,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矿种为重晶石,生产规模为15万t/a。本次评价为**县大河边重晶石**山环矿段扩建工程,项目建成后开采规模30万t/a,矿山扩建采矿证暂未颁发,下一步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范围与原采矿许可证(证号C522********861****7377)范围一致,建设单位需要等本次环评获批后方可取得该证,在此背景下,本次环评直接以10个拐点圈定的**范围(5.1067km2)进行相关环境要素的评价。根据设计,矿井采用采用充填采矿法,采矿标高+750m~+250m。
矿井划分为南区和北区,南区分成两两个中段(330中段和255中段)首先布置南区330中段,然后布置255中段,最后回采北区。设计布置3个工业场地,分别为主井场地、南回风井场地、北回风井场地。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弃渣等对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营运期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废气以及有组织粉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设备等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以及项目产生的煤矸石等生产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和机修危废处置对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矿山施工期施工废气、扬尘可能会对施工场地周边的村寨产生一定影响。工业场地、排土场、采场、施工道路采用洒水措施;施工期间施工材料和设备在装、运、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采取洒水防尘等措施。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抑尘。
(2)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全封闭煤仓储存原煤、装车点设置洒水降尘,皮带走廊密闭处理,可满足场界控制点TSP最大浓度不超过1.0mg/m3的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建筑施工排水、车辆和设备冲洗水、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用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建筑施工排水悬浮物浓度较大,不含其它可溶性有害物质;设备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成分较简单,污染物浓度低,水量小,而且是间断瞬时排放。因此环评要求,评价要求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要按地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理,避免任意排放。****煤矿正在进行井巷施工,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预处理****处理站处理;施工废****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施工。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设计于南回风井地场地中部建设一座规模为1800m3/d(75m3/h****处理站,用于处理矿井水、充填体泌水及冲管废水,采用调节+混凝沉淀+过滤+底泥浓缩干化+消毒复用的处理工艺,处理后部分复用作为生产用水,剩余部分自流排放进入邦洞河。矿井水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限值和表4一级排放标准,Fe、钡浓度满足《**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
2)生活污水
矿井生活办公主要布置于主井场地场地内,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办公楼、食堂、宿舍等生活行政福利设施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和少量石油类,设计于主井场地建设一座规模为120m3/d****处理站,采用预处理+一体化设备+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开采期间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和相关防尘洒水水质标准后全部复用作为井下防尘洒水,不外排。
项目南回风井场地、北回风井场地未设置生活区,场区仅有1-2名值守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熟化处理后用作农肥,无废水直接外排。。
3、固体废物
(1)施工期固体废物及处理方式
建井废石主要为灰岩,****砖厂原料,建井废石主要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及时利用的堆存在废石堆场内。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环评要求各类包装箱纸由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存放,****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施工期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至塘坝镇环卫部门认可地点处置。
(2)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
运营期本项目废石不出井,利用井下汽车运输至采空区回填,本项目不设置废石场。因此,本项目不设尾矿库;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桶,集中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处理站污泥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处理站污泥及工业场地淋滤水池初期雨水沉淀池底泥,主要含岩尘,与矿石一起采空区回填。
危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暂存,环评要求在主井场地机修车间内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10m2,防渗处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4、设备噪声
(1)施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矿山施工期昼间、夜间施工噪声对场地周边居民点有一定影响。本工程施工中,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必要时设置临时围挡设施隔声,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2)运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矿井运营期间,主要噪声源为:风井场地内机修车间、坑木加工房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处理站泵类、风井场地通风机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瓦斯综合利用场地瓦斯抽放泵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同时承担矿井运输的车辆将会产生一定的交通噪声,场地各噪声源声值为90dB(A)~100dB(A),主要采取减震、消声等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城市规划,工程完成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通过有效治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影响很小,区域环境有承载能力,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环评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注意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④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表及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地址:
链接:https://pan.**.com/s/11Q0EgSmSq9WH6t6IVwaw6Apwd=xfr9 提取码: xfr9
截止日期:2024年11月4日~11月15日
纸质文件查阅方式:建****办公室。
七、公众提出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即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自己的意见反馈到工程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八、工程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中心市场B2栋6号
联系人:杨总 电话:189****1900
九、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7****2820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