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挂E〔2024〕169号
****政府关于**市**区城乡建设
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265批
实施方案的批复
****政府:
你区呈报的**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265批实施方案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和《******厅关于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05号),由****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审批工作。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265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市**区七都镇、松陵街道。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0.6926公顷(不含耕地);建新区总规模0.689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0.6895公顷(占用农用地0.6895公顷,不含耕地)。
二、你区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旧复垦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额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
三、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
2024年10月28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厅,**市****规划局。
****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