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G30连霍高速公路忠和至茅茨段扩容改造项目防洪影响评价专项报告编制服务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3)公路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11-01 17: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1-05 17:00:00 |
采购单位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1 | G30连霍高速公路忠和至茅茨段扩容改造项目防洪影响评价专项报告编制服务 | **** | 勘察 | 350000.0(元) |
公告内容
G30连霍高速公路忠和至茅茨段扩容改造项目防洪
影响评价专项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G30连霍高速公路忠和至茅茨段扩容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运输厅以甘交许可〔2024〕3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省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的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跨越位于树屏镇毛茨村邓家沟、下土岘沟的3座桥梁和跨越忠和**岘村大沙沟(黄河一级支流)的5座涵洞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现对上述涉河桥梁、涵洞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服务进行招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G30连霍高速公路忠和至茅茨段扩容改造项目防洪影响评价专项报告编制服务。
2. 服务内容:G30连霍高速公路忠和至茅茨段扩容改造项目防洪影响评价专项报告编制、修编、评审、报批、取得批复等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全过程服务,提供的成果文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满足行业主管部门报批要求。
3. 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日之内完成报告编制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
4. 项目地点:**省**市**区、**县境内。
5. 项目概况:路线起于**区忠和**岘村,与G30连霍高速**驿至忠和段扩容改造工程顺接,终点位于**县树屏镇茅茨岘子,通过茅茨枢纽立交与G30连霍高速树屏至徐家磨段顺接。路线全长26.730km,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单侧拼宽和两侧拼宽段路基宽度为41m,分离增建路段路基总宽度为51m。设置涵洞120道,**隧道290(370)m/1座,沿线改扩建陈家湾、树屏、茅茨3座枢纽立交,****管理所1处,增建服务区1处,以及其他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三、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元整(小写:¥350000元)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财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2项公路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彩色复印件)
3.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的个人业绩,其他人员、设备等满足项目需求并自行配备。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附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竞价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4年11月1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5日17时00分。
2. 投标地点:****交易中心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ygjy.****.cn:3045/f)。
3. 被邀请投标人须在投标结束时间前完成资格证明文件提交上传及报价工作(具体详见阳光采购平台发布时间)。
4. 被邀请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5. 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六、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
七、其他要求
1. 在规定时限内,投标人完成报价等工作。
2.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
3. 投标人报名时需要上传资格证明附件,上传至指定位置。
4. 资质审核:招标人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5. 通过资质审查投标人在“**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提交报价。
6. 根据服务内容实行总价包干,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填报总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7. 投标人应按要求上传附件资料(格式见附件)。
8. 风险条款: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顺利实施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地 址:**省**市**区**路4号宏宇大厦5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王先生
电 话:0931-****396
邮 箱附件
2024年 11 月 1 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