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氧化沟曝气系统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容:
一、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处理厂氧化沟曝气系统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大周路34号3幢1701室
中标(成交)金额:355.2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品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 | ****处理厂氧化沟曝气系统改造项目(第一阶段) | 1项 | ****000 |
2 | ****处理厂氧化沟曝气系统改造项目(第二阶段) | 1项 | 695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中标人以中标总价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下浮50%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1536万元(人民币)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
1.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1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技术改造完成并通过验收。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210天内完成两个阶段的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安装、改造、调试工作且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水质水量要求,调试完成后联动试运行至少7天且试运行期间系统出水水质水量指标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并通过验收。
3、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4日止。
4、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郑莹莹、应俊/0591-****3306、****3307) 、负责人(李水清、吴晓君、黄丽婷、张秋英、游莲钦/0591-****3301)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路21号(自贸试验区内)
联系方式:陈工/0591-****673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张林丽/0591-****3306、****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话:0591-****3306、****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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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