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5GWh储能电池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评定分离”) (项目名称)已由 厦****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厦高管计备****20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 , 建设资金来源 国有自筹 ,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区13-02 新圩片区曦禾大道与高新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72667.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5145.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41259.6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85.83平方米。最大单体1#电芯车间建筑面积52490.75平方米;最大跨度20.25米,最大建筑高度49.8米,包含食堂、倒班宿舍、生产及测试厂房、仓库及地下室相关配套,项目**费约72487.4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最高投标报价限价,招标人按以下第(2)项方式发布:
(2)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发布。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在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中发布。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520日历天,定额工期6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1、厂房区(1#电芯车间、1#电极原料材料仓、1#动力站房、1#NMP泵房、应急池、测试厂房、1#电解液仓、1#电芯成品仓、污水处理站)、办公生活区(食堂、倒班宿舍等);开工后75日历天内完成桩基工程,开工后210日历天内竣工完成,开工后27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通过。2、其他工程:开工后40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通过。3、开工后52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竣工备案。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2.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2.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桩基、基础、地下室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门窗幕墙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室外综合管线工程、智能化工程、柴油发电机组、电梯工程、正式用电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4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其中,本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2.5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以上(含本数)且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含本数)的工业建筑工程 。
3.4联合体投标
3.4.1根据《****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2项所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第9.2.1****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包括信用等级和综合得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4项第2条所要求的**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4.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4.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02 09:30:00 至 2024-11-22 10:45:00 通过 **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88:9101/xmjy/)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11-22 10:45:00 ,投标人应在****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88:9101/xmj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定性评审法(适用于其他项目 )
7. 定标票决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票决办法: 票决低价定标法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万元 。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9.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门市公共**交易网(http://zyjy.****.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 **火炬高新区(**)产业区同龙二路942号
邮编: 361000
联系人: 孔恩方
电话: 136****5375
传真: \
电子邮箱: efkong@ceec.****.cn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门市**区金星路41-2号三楼
邮编: 361012
联系人: 纪东宇
电话: 0592-****068
传真: 0592-****592
电子邮箱: ****@qq.com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20.****.88:9101/xmjy/
联系电话: ****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建设局
地址: **市**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4楼
联系电话: 0592-****522
****中心名称: ****交易中心
地址: **市云顶北路842****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186、 059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