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引擎”大数据应用服务宣传平台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碳引擎”大数据应用服务宣传平台建设项目二期已经批准实施,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规模
2.1.1 项目内容:“碳引擎”大数据应用服务宣传平台建设项目二期。2.1.2 服务地点:**市东**广渠门内大街 16 号。
2.1.3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完成硬件设备安装,软件系统部署调试。合同签订后 4 个月内完成测试和验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2.2招标内容与范围:“碳引擎”大数据应用服务宣传平台建设项目二期。
3.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提供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财务****事务所审计的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至少须包括审计意见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信证明须为开标日前三个****银行出具。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起)有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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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经验,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材料等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
限于显示上述内容的相关页、签字盖章页。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后至 2024 年 11 月 08 日 17:00(**时间,下同)。
4.2获取方法: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下同)进行免费注册,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人民币 500 元)。支付成功后,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1277。投标人对注册和获取招标文件时填报的登记信息的正确性负责,因登记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在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11-22 14:00(**时间)。
5.2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5.3递交地址:**市**区丽泽路 24 ****中心 B 座 23 层开标会议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11-22 14:00(**时间)。
6.2开标地点:**市**区丽泽路 24 ****中心 B 座 23 层开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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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化商
议室。
7. 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准。********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郑重提醒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指定人员联系,****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2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联系人。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市东**广渠门内大街 16 号联 系 人:张岚
电话:152****247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丽泽路 24 ****中心 B 座 23 层联 系 人:郭亮、李琛、曹宇臣、刘畅、王毕申
电话:153****6258、010-****3578
电子邮件:****@sinochem.com
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代理机构:(盖章)
2024 年 1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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