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装修及配套(住补商)维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办公室装修及配套(住补商)维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项目名称:****办公室装修及配套(住补商)维修。
2.采购人:****。
3.采购代理机构:****。
四、定向采购情况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邀请供应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www.)”发布。
六、****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10、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自2024年11月04日至 2024年11月08日 09:00-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市高新区三瓦窑街347号**派行墨坊408室获取。
2、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网上报名:请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将已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注:供应商的报名时间以收到报名资料邮件的时间为准)相关资料发送完成后请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8-****0825;未收到供应商电话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原件交至****。
注: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均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因以上信息供应商在报名时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有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市高新区三瓦窑街347号**派行墨坊408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1月14日13:30-2024年11月14日14:00)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4日14:00(**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市高新区三瓦窑街347号**派行墨坊408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通讯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黄老师
通讯地址:**市高新区三瓦窑街347号**派行墨坊408室
联系电话:028-****0825
电子邮件:****@qq.com
****
2024年11月01日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
及其他商务要求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1 | 工期 | 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
2 | 缺陷责任期 | 12 个月 |
3 | 分包 | 不允许 |
4 | 价格调整 | 见合同条款 |
5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
6 | 付款方式 | 此工程预付款 40%,验收合格后经结算审核后,按最终结算审核价格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70%,工程结算审计完毕后,承包人按审定金额的 3%缴纳质保金,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支付的质保金之曰起7天内,向承包人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金额的 100%。质保期12个月。 |
★2.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4.针对本项目的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管委会办公室装修及配套(住补商)维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
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
2、质量、材料及施工要求
(1)本工程的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建设工程验收标准中的合格标准。供应商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施工验收规范、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供应商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并承担施工期间一切安全责任。
3、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文明施工,设置警示标志。
(2)落实专人负责现场秩序管理。
(3)各类弃渣及时收集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弃渣,弃渣运输不能抛洒滴漏污染道路,保证工完场清。
(4)供应商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承担施工现场全部安全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工程量:
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商务要求
(1)完工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2)付款方式:此工程预付款 40%,验收合格后经结算审核后,按最终结算审核价格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70%,工程结算审计完毕后,承包人按审定金额的 3%缴纳质保金,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支付的质保金之曰起7天内,向承包人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金额的 100%。质保期12个月。
(3)验收方法及标准: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具体方式以合同约定。
(4)质保期:12个月。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合同签订后一旦发生纠纷自行解决。不得以任何原因延迟工期(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2、为保障项目顺利履约;供应商需具有类似业绩。
3、为保障项目顺利履约;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制定完整的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①施工实施方案;②安全实施方案、③质量保证措施、④环境保障措施方案、⑤人员及设备配置方案、⑥应急方案等。
4、为保障项目顺利履约,供应商就针对本项目配备一名安全员;有一名施工员;一名质量员;一名材料员。
注:以上★项条件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